之前寄給老師的簡報,老師說了不夠具體之後
我就沒有在動筆了,直接約老師到公司樓下咖啡廳談一談...
講一個小時多,總算又有點東西從腦袋跑出來了
老師說最重要的就是說故事的能力,寫一篇論文要讓人家感興趣就是要有一點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
除了不一樣以外,還要能夠找到應用的場合,並且做的比別人好,這樣就可以算一篇論文了!
簡單講是很簡單的,現在故事有了、不一樣的地方也有了、應用的場合也有了!
剩下的就是把這一切都串在一起了。
只是最近還是工作纏身...有時會思考自己是不是不適合作這一行...
但不管怎麼樣,書都要先念完!
想想為什麼當初要念研究所...
1.想補償自己,當初填志願時意氣用事
2.找工作比較好找,待遇也比較好
3.想對這個領域多了解一些
4.落榜兩年想爭一口氣
也許是現在腹背受敵,我才有這樣的想法吧...
看畢業以後,再次遇到難關是否還會這樣想呢?
想聽聽自己內心的聲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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